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 #1

ISB1.关于灵魂与

ISB1.关于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或一方进入另一方,或一方与另一方一起的运作,有三种观点和传统看法,它们都是假设。第一种被称为物质流注,第二种被称为属灵流注,第三种被称为前定和谐或预定和谐。

第一种,就是所谓的物质流注,来自感官的表象和由此而来的谬误,因为表面上看,好像影响眼睛的视觉物体流入并产生思维;同样,影响耳朵的言语流入心智,并在那里产生观念;嗅觉、味觉和触觉也一样。由于这些感觉器官首先接受从世界流入它们的印象,而心智看似根据这些器官所受到的影响而进行思考和意愿,所以古代的哲学家和经院学者便以为流注源于这些器官,并进入灵魂,从而采纳了物质流注或属世流注的假设。

第二种假设被称为属灵流注,来源于秩序及其律法,有些人也称它为偶然流注。因为灵魂是一种属灵物质,因而更纯粹,是在先和内在的;但身体是物质的,因而更粗糙,是在后和外在的;按照秩序,更纯粹的流入更粗糙的,在先的流入在后的,内在流入外在,因而属灵之物流入物质之物,而不是反过来。因此,按照秩序,进行思考的心智根据眼前的物体在眼睛上所引发的状态而流入视觉,心智也随意处理这种状态;同样,进行感知的心智照着言语在耳朵上所引发的状态而流入听觉。

第三种假设被称为前定和谐或预定和谐,来自推理官能的表象和谬误;因为心智在进行运作时与身体一起、同时随着身体行动。然而,一切运作先是连续的,然后是同步的,连续运作是流注,同步运作是和谐;例如,当心智先思考,然后说话时,或当它先意愿,然后行动时;因此,确立同步之物,却排除连续之物,这是推理官能的一个谬误。关于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除了这三种观点之外,不可能构筑出第四种观点,因为要么灵魂作用于身体,要么身体作用于灵魂,要么两者同时不断作用。

揭秘启示录 #255

255.对此,我补充

255.对此,我补充一则记事。为免有人进入圣言的灵义,败坏属于灵义的纯正真理,主设立了守卫,这些守卫就是基路伯,也就是此处的“四活物”所指的。设立守卫的事实以如下方式呈现给我。我被恩准看到几个大钱袋,里面装着大量银子。钱袋是敞开的,似乎谁都可以拿里面的银子,甚至夺走它。不过,钱袋旁边坐着两位天使,他们是守卫。放钱袋的地方看似马厩里的马槽。隔壁房间有一些端庄的童女和一位贞洁的妻子,房间附近站着两个小孩子,我被告知,别把他们当作小孩子玩耍,而要视他们为智者。后来,一个妓女出现了,再后来出现了一匹躺着的死马。
看到这些景象,我得到指教,含有灵义的圣言字义就是通过它们来代表。装满银子的大钱袋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大量认知。钱袋敞开,却又有天使看管的事实,表示谁都能由此为自己获取这些认知,但务必小心,免得有人歪曲灵义,因为灵义包含赤裸的真理。放钱袋的马厩中的马槽表示适用于认知的属灵教导。马槽具有这种含义,主降生时所卧的马槽也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在马槽吃草的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
隔壁房间所看到的端庄童女表示对真理的情感,贞洁的妻子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小孩子表示圣言中智慧的纯真。他们是出于第三层天的天使,都看似小孩子。妓女和死马表示如今许多人对真理的歪曲,对真理的全部理解由此丧失了。妓女表示歪曲,死马表示对真理没有任何理解。
主许我与许多死后的人交谈,他们以为自己将在天堂闪耀如星辰。因为如他们所说,他们视圣言为神圣,经常通读,从中搜集许多经文,证实他们的信条,由此在世人面前被尊为饱学之士。因此,他们以为自己将成为米迦勒或拉斐尔。但是,他们当中许多接受检查,以查看他们出于哪种爱研究圣言。结果发现,有的是出于自我之爱,以便他们在世人面前显得很伟大,并身为教会的大主教而受到崇拜;有的人是出于尘世之爱,为了获得财富。当检查这些人对圣言的认识时,发现他们对其中的纯正真理一无所知,只知道一些被歪曲的真理而已,这种真理本身是虚假;在灵界,这会刺激天使的鼻孔。他们被告知,这种认知是因为他们以自己和尘世为目的,或也可说,以他们的爱,而非主与天堂为目的。当他们的目的是自己和尘世时,他们在阅读圣言期间,心思专注于自己和尘世,因而总是出于自己的自我来思想,这自我在属于天堂的一切事上,都处在幽暗之中。在这种状态下,人无法从自己的光中退离,从而被提升进入天堂之光,也就不能从主经由天堂接收任何流注。
我还看见这些人被允许进入天堂,当被发现没有真理时,他们被剥去衣服,露出下体。那些歪曲真理的人因发臭而被扔了出去,但他们仍然骄傲自大、信心满满,觉得自己应得。而那些出于对认识真理的情感,为了真理和促进属灵生活的功用,并且不仅为他们自己,还为他们的邻舍而研究圣言的人则不同。我看见这些人被举升天堂,从而进入那里圣言所在之光,同时被提升到天使的智慧及其幸福,也就是永生中。

揭秘启示录 #762

762.启18:6.

762.启18:6.“她怎样待你,也要怎样待她,按她所行的加倍地报应她。用她调酒的杯,加倍地调给她喝”表死后正义的报应和惩罚,那时他们用来迷惑并毁灭他人的邪恶与虚假将照其量和质而报应到他们身上,这就是所谓的报应法则(the law of retaliation)。“她怎样待你,也要怎样待她”表示死后正义的报应和惩罚。“按她所行的加倍地报应她”表示他们用来迷惑并毁灭他人的邪恶与虚假将照其量和质而报应到他们身上。“用她调酒的杯,加倍地调给她喝”表示虚假将同样报应到他们身上;因为“杯”或“酒”表示虚假(316,635,649,672节)。在先知书中,几乎同样的话论及巴比伦:
照着巴比伦所做的报应她,她怎样待人,也要怎样待她,因为她向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发了狂傲。(耶利米书 50:29)
这是耶和华报仇的事,你们要向巴比伦报仇;她怎样待人,也要怎样待她。(耶利米书 50:15)
巴比伦女子被毁灭,报复你像你待我们的,那人便为有福。(诗篇137:8)
按照字义,似乎是他们所迷惑并毁灭的人要报应他们;但按照灵义,这些人不会报应他们,而是他们自己报应自己,因为一切邪恶自带惩罚。这种情形类似于圣言各处所说的话,即:神将因向祂自己所行的不义和罪孽而报应和报复,并由于愤恨和烈怒毁灭他们;而事实上,是那些反对神的恶人自己这样行,因而向自己行这一切。这就是报应的法则,该法则就来源于这条神性律法:
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马太福音7:12;路加福音6:31)
在天堂,这条法则就是相爱或仁爱的法则,由此在地狱所产生的是对立的法则,就是,你怎样待人,人怎样待你。不是说那些在天堂的人这样做,而是他们对自己这样做,因为地狱的报应法则和天堂的报应法则正好对立,并且如同被铭刻在他们的邪恶上。
在以下经文中,“加倍”表示根据量和质而有大量:
愿那些逼迫我的蒙羞,使灾祸的日子临到他们,以加倍的毁坏毁坏他们。(耶利米书17:18)
在以下经文中,表示根据他们转离邪恶的量和质而有大量:
安慰我的百姓,她服役期已经满了,她的罪孽赦免了,她从耶和华手中加倍受罚。(以赛亚书40:1,2)
你们被囚而有指望的人都要转回保障,我今日说明,我必加倍赐福给你们。(撒迦利亚书9:12)
你们因所受的羞辱必得加倍的好处;在他们的地内,他们必得加倍的产业,永远之乐必归与他们。(以赛亚书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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